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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政策
2003-03-18 09:14
  密联邦关税由联邦政府征收,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加工原料免征进口税(具体做法是先征后退),加工后的产品用于出口也免征出口税,但投资用于加工出口商品而进口的设备及包装材料则要交纳进口税。具体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如下:
   ① 洗衣用皂100%从价税;
   ② 烟草制品(香烟除外)50%从价税;
   ③ 香烟、香水、化妆品及化装用具、汽水、饮料、饮料附料、咖啡、茶叶、非酒精饮料、啤酒、白酒和柑橘类水果征收25%的从价税;
   ④ 蒸馏酒精饮料每加仑征收10美元;
   ⑤ 汽油和柴油每加仑征收0.05美元;
   ⑥ 食品征收3%的从价税;
   ⑦ 其他进口商品征收4%从价税。
  自99年3月1日起,密联邦波纳佩州调整进口关税,粮油食品增幅为2%,建材增幅在5%-8%不等,烟、酒、化妆品的调升幅度最大。
  此外,即使是个人使用,对以下商品超量也要征税,包括:香烟、烟草制品、啤酒、白酒、麦芽饮料和蒸馏酒精饮料都要征收进口税。限量标准(每人每次):①200支香烟;②一磅烟草或20支雪茄;③52液量盎司(合15392毫升)酒或1500毫升蒸馏酒精饮料。
  进口关税按照货物的CIF价计征。货物损坏或丢失可以申请免税。所有进口货物必须在15天内清关,否则就要被处以10%的罚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每月增加1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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