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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的税收政策
2005-11-07 18:34  文章来源:陈文林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有两大类税收,一类是联邦政府通过海关和税务局征收的进口税、总收入税、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另一类是各州政府、市政府征收的地方税。基本情况如下:

(一) 进口税
密联邦关税由联邦政府征收,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加工原料免征进口税,具体做法是先征后退。加工后的产品用于出口也免征出口税,但投资用于加工出口商品而进口的设备及包装材料则要交纳进口税。具体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如下:
1.洗衣用皂25%从价税;
2.烟草制品(香烟除外)50%从价税;
3.香烟每支征收0.025美元从量税,该税率将分别从2007、2009、2011、2013和2015年递增0.005美元;
4.香水、化妆品及化装用具、汽水、饮料、饮料附料、咖啡、茶叶、非酒精饮料征收25%的从价税,但是任何饮料如果果汁含量超过25%,将按30%征收从价税;
5.啤酒和麦芽饮料每液体盎司征收0.25美元。
6.蒸馏酒精饮料每加仑征收12美元;
7.葡萄酒征收30%从价税;
8.汽油和柴油每加仑征收0.05美元从量税;
9.食品征收3%的从价税,但新鲜和冷冻鱼、海鲜将按25%从价税征收;
10.其他进口商品,上述具体规定的商品除外,征收4%从价税。
自1999年3月1日起,密联邦波纳佩州调整进口关税,粮油食品增幅为2%,建材增幅在5%-8%不等,烟、酒、化妆品的调升幅度最大。
此外,即使是个人使用,对以下商品超量也要征税,包括:香烟、烟草制品、啤酒、白酒、麦芽饮料和蒸馏酒精饮料都要征收进口税。限量标准(每人每次):200支香烟;一磅烟草或20支雪茄;52液量盎司(合15392毫升)酒或1500毫升蒸馏酒精饮料。
进口关税按照货物的CIF价计征。货物损坏或丢失可以申请免税。所有进口货物必须在15天内清关,否则就要被处以10%的罚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每月增加10%的罚款。
(二) 总收入税
总收入税是所有密国企业主要支付的税赋。该税以企业的总收入为基础征收。征收方式为:年总收入在1万美元以下的交纳80美元,超出1万美元的部分按3%计征,一年内总收入在2000美元以下的企业可在当年享受免税。所有企业必须在每季度末报告总收入,期限为1月31日、4月31日、7月31日和10月31日。递交报告时同时交纳税款。如不按期交纳,则按税款的10%另外加上每拖一月按税款的10%进行罚款。
(三) 所得税
所得税以雇员的收入为基础计征。雇主必须从支付给雇员的收入中扣除所得税款。雇员的收入包括雇员所有的收入(包括非现金收入),扣除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密联邦财政部制定的税收条款来计算,不能有任何扣减。
(四) 社会保险税
密联邦社会保险税由雇主支付一半,雇员支付一半,并由雇主从雇员的收入中扣除。目前的税率是雇员收入的4%,雇员和雇主各负担一半,每季度不超过4000美元。
(五) 州政府税(地方税)
销售税,仅适用于进口或商品在国内第一次销售,税率如下:普通商品(包括服装、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等):1%;车辆(包括轿车、卡车等):7%;摩托艇、摩托车及配件:5%;啤酒:每听0.10美元;其它酒精饮料:每加仑2.00美元;雪茄烟:每包0.10美元;旅馆:每个房间征税5%。
使用税,进口非销售而自用的商品(包括从境外带进的商品),须交纳使用税,其税率与该商品的销售税一样。
执照费和经营税:波纳佩州各市镇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征收不等的经营执照费。但非自然人的外国人或外国公司不得在密开办零售商店(变通做法是与当地人合伙,利用当地人的执照开办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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