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克罗尼西亚入渔有关规定
中西太平洋围网渔业进行协调管理入渔有关规定
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群岛,基里巴斯,瑙鲁,贝劳,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七国先后于1982年及1992年签定瑙鲁协定 (NAURU AGREEMENT)及贝劳协定(PALAU ARRANGEMENT),对中西 太平洋围网渔业进行协调管理,其中对进入本地区的外国围网渔船数量在总数上规定不可超过205艘,并对各捕鱼国的围网船只数量根据当时的渔船拥有量进行了分配,其中美国根据与各岛国签定的多边协定(US TREATY)可进入55艘。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与各岛国签定双 边入 渔协定的基础上,日本39艘,我国台湾省44艘,韩国32艘,菲律宾11艘,另外加上本国或以本国为基地的渔船24艘,共205艘。
2003,10